本人2026年2月2日在南京浦口4S店购买凯迪拉克汽车一台,店内工作人员主动告知厂家有10000元厂补(名下有车进行置换)可以享受。门店当时约定流程:我在购车时多支付一万元,补贴由厂家发放至4S店,再由门店转账给我,承诺到账周期6个月。在购车后我提供了所需的所有材料,沟通内容有完整微信聊天记录佐证。现已超出约定6个月期限,前往门店要求按约兑现补贴款,门店以没钱为借口耍无赖,拒绝兑现承诺。甚至在警察调解下,依然以汇报给领导、月底再给为借口,却始终不愿意出具书面保证材料。多天多次联系厂家400电话也无果。该行为违背消费约定,涉嫌侵害消费者权益。现正式投诉,诉求如下:1.立即全额支付10000元补贴。
上汽通用凯迪拉克厂家回复:邀约客户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