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车辆为凯迪拉克XT5,国六LSY发动机。冷却液控制阀属于排放控制系统部件,享受上汽通用8年/16万公里排放质保政策。车辆拖至4S店进厂之前,在朋友修理厂读取故障码,故障指向冷却液控制阀本身故障。车辆拖车进入该4S店,进厂电脑检测一共读出3个故障码,其中2个为冷却液控制阀故障,1个故障码提示冷却液流量过低(缺冷却液)。 门店客户经理告知需要补充冷却液,添加完冷却液之后对车辆系统做升级刷新,刷新之后故障码临时消失,门店当即声称冷却液控制阀没有损坏、故障灯已经熄灭。但是路面试车行驶后,车辆依旧出现发动机高温故障。门店改口称,车辆高温是最初缺少冷却液造成,已经造成发动机缸体受损,要求拆解发动机大修,我明确拒绝拆解发动机。我已经明确告知门店车辆先停放原地,不要擅自进行深度检查拆解。但在7月26日,门店未经我本人许可私自对车辆继续检查,检查之后又告知我是机油散热器堵塞。 7月27日客户经理电话告知,判定故障根源就是冷却液缺失引发高温,冷却液控制阀不存在故障,引导我全部自费维修。7月28?29日门店继续检查两天后,出具维修估价清单,维修清单内赫然包含冷却液控制阀配件更换项目。 我当即提出质疑:之前你们一直说冷却液控制阀没有损坏,为什么维修清单又要更换该配件?对方回避文字回复,只反复拨打语音电话,多次催促我本人到店。我不懂车辆维修,到店无法沟通固定证据。7月30日门店再次来电,前后说法矛盾,改口说冷却液控制阀损坏,但归责于我没有在4S店内保养,在外使用劣质防冻液,产生残渣把控制阀堵塞,以此理由拒绝质保免费索赔。我向门店索要证明防冻液劣质、残渣造成零件损坏的书面检测报告,门店拿不出任何加盖公章检测凭证,仅凭口头主观推断归责于消费者。依据《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经营者主张零部件损坏是消费者使用外部耗材造成,举证责任属于商家,不能仅凭口头推断拒绝履行质保义务,也不能仅以未在4S店全程保养直接拒保。机油油路与冷却水路相互独立,机油无法进入冷却液控制阀。该配件属于国家排放质保件,车辆仍在质保期限内。我的诉求: 1、要求商家履行上汽通用8年/16万公里排放质保政策,对冷却液控制阀免费检测、索赔更换; 2、因该零部件质量故障连锁引发冷却系统次生损坏一并纳入质保免费维修; 3、在没有出具权威书面检测报告前提下,不接受口头判定为人为使用损坏,拒绝自费拆解发动机大修; 4、禁止未经本人书面许可私自拆解我的发动机。
上汽通用凯迪拉克厂家回复:车辆使用年限已超整车质保期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