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24年8月22日,在内蒙古购买比亚迪精诚延保增值服务,延保缴费金额:2960元。购车当时,销售人员未向我告知案涉车辆属于售后回租融资租赁模式,误导我以为是普通分期购车。本人购买精诚延保后,从未启动、使用过该延保进行任何车辆维修与理赔,没有享受过延保对应的任何服务。目前因融资租赁纠纷,该车辆面临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资产处置,车辆权属即将发生转移。精诚延保是依附于该特定车辆的增值服务,车辆一旦处置过户,延保服务标的灭失,合同客观上无法继续履行。我向4S店以及比亚迪官方400客服提交退费申请,门店以延保合同写有“购买超过90天不予退款”为由拒绝办理退费。该条款属于商家预先拟定、重复使用的格式条款,销售在售卖延保时,没有对该免除商家责任、限制消费者重大权利的条款进行加粗、重点提示和明确说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496条、497条,该限制性条款不对我产生法律效力。本人已于2026年9月14日致电比亚迪官方客服400-830-3666登记退费工单,等待厂家内部答复,现同步在车库实验室提交本次投诉。投诉诉求:1.?解除本人精诚延保服务合同;2.全额退还精诚延保服务费2960元;3.注销该车辆对应的精诚延保保单。
比亚迪厂家回复:您好,我们已经将您所反映的问题反馈至相关部门,请耐心等候,同时请保持手机及其它设备畅通,方便工作人员与您联系,祝您生活愉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