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车辆尚在整车质保期内。全程4s店保养。2025年12月,该车轮毂出现氧化故障,经4S店检测认定属于产品质量问题,厂家免费为我更换轮毂。更换左前、左后、右后三条轮毂。现更换后的轮毂今年7月再次出现同款氧化故障。本人向厂家反馈后,厂家单方面以“轮毂存在人为损坏”为由拒绝质保更换。事实情况:轮毂发生氧化的位置没有磕碰、划伤等外力外伤;存在外伤的位置并未出现氧化,氧化属于轮毂涂层工艺缺陷造成的产品质量问题,并非人为外力导致。而且四条轮毂只有右后是我自己人为磕碰,其他三条均没有发生外力磕碰,厂家在检测中硬说我左前,右前轮毂有外力磕碰,实际并没有(我有照片,很清楚),所以拒绝给我质保,现阶段是厂家只更换一条轮毂(左后),其他三条不更换。而且可以看清,氧化部位全部在边边角角处,现在氧化部位越来越大,完全属于质量问题。依据汽车三包相关规定,在质保期内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生产厂家应当履行质保义务。现请求督促长安福特履行三包责任,免费为我更换故障轮毂。
长安福特厂家回复:尊敬的客户,您好!您反馈的问题福特汽车已收到,已协调北京北方长福长治分公司经销商积极处理,我们将密切跟进处理过程。您也可以拨打福特汽车客户服务热线4000031111了解处理进度。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