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25年5月5日,在门店订购小鹏P7+车型,并现场向门店支付购车定金5000。在签订订单、支付定金前,该门店销售工作人员明确口头承诺:若后续本人不再需要该车辆,可申请退还该笔定金,以此引导我完成定金缴纳。后续因个人原因,我决定放弃本次购车计划,随即向该门店提出退还定金的申请。但自申请退款以来,门店工作人员开始相互推诿、反复拖延,以各种理由搪塞处理,拒不履行当初可退定金的承诺,迟迟不予办理退款,多次沟通均无实质性处理方案,严重侵害了我的合法消费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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