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不认可厂家的回复内容。事实情况:4S店当初口头承诺全款原路退款,但对方要求我先行签署利真的解除协议之后才安排退款,并不是退款完成之后再签署协议。我之所以不愿意先签协议,存在非常现实的重大风险:一旦我先签署了解除协议,双方合同法律关系直接终止。如果签完之后利真、4S店拒不打款,我手上没有合同约束,后续维权会变得极其被动,起诉难度会大幅上升,相当于把全部风险转嫁到消费者身上。我的诉求始终是:款项实际原路到账之后,我才会签署相关材料、处理撤诉。我并不是拒绝配合协商,只是不能接受这种对消费者毫无保障的办理流程。我已经给出了可落地的和解方案:12315三方行政调解,书面协议约定款项到账后我再履行签字。4S店对于我提出的调解方案闭口不谈,现在僵局根源是商家想要把全部风险转嫁给消费者,反而说成是我不配合。本次纠纷根源,来自4S店销售误导,恳请平台继续督促商家,调整办理顺序,落实退款。
长安林肯厂家回复:处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