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6月25日购置车辆,车辆发生追尾事故后,2025年8月15日在门店完成后备箱事故维修并竣工验收交车。车辆维修交付不到一个月,2025年9月出现后备箱积水漏水故障,2025年10月回店反馈该问题,门店检查后告知无异常。后续每逢下雨后备箱便出现进水情况,故障持续存在,前往其他门店复检依旧未能排查出漏水点。直至2026年6月才确认漏水问题,但各门店之间相互推诿,拒绝处理故障。漏水问题拖延长达一年,后备箱长期积水浸泡,导致车载功放烧毁,后备箱主线束、电器模块泡水腐蚀,电动车存在线路短路的安全隐患。事故维修竣工本应恢复车辆原厂防水密封性能,本次故障属于事故维修装配质量不合格,加之多次漏检拖延处置,由此造成财产损失以及行车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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