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事由:购车预付款拒不退还,涉嫌霸王条款本人于2026年7月26日与该公司签订购车协议,支付预付款3000元。现因个人原因解除合同,要求退还预付款,但该公司以“预付款作为违约金“为由拒绝退还。投诉理由:1.协议明确写的是“预付款“而非“定金“,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未约定定金性质的款项不适用定金罚则,应当退还;2.协议约定的违约金条款为该公司单方提供的格式条款,未与本人协商,且过分高于其实际损失(车辆未交付、按揭未通过,无实际损失),依据《民法典》第585条应予以调减;3.协议中置换补贴14000元已抵扣车款,但本人并无旧车置换,该公司涉嫌虚假置换套取厂家补贴。诉求:要求该公司立即退还预付款3000元。
奇瑞汽车厂家回复:接到贵网反馈的客户信息后,我司非常重视:据我司成都鸿宇瑞一4S店反馈:客户已与门店签订购车合同并缴纳3000元定金,双方签字确认,合同真实有效,客户需按合同签订内容履行责任义务,定金存在法律意义上的担保性质,受法律保护,因客户违约无法退定;关于退定问题:建议查看下购车合同,按照双方合同执行,有疑问也可以咨询购车经销商沟通核实处理,我司会继续做好客户安抚工作,同时也非常感谢客户对奇瑞汽车的关注和支持,衷心祝您生活愉快,工作顺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