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人于2024年初在苏州宝马购买宝马4系,目前车辆仍处于厂家整车质量保证期内。近期车辆泊车辅助系统频繁出现故障,仪表多次提示“泊车传感器脏污,请清洁传感器”、“自动泊车辅助系统受限”,导致整套泊车辅助系统无法正常使用。该故障具有明显的间歇性特点,并非持续存在,而是时好时坏。有时正常使用过程中突然报码,随后整套泊车辅助系统全部失效;有时又恢复正常,但之后再次出现相同故障。更重要的是,该故障不仅发生在倒车时,在车辆正常行驶过程中也会突然弹出故障提示,且提示无法立即关闭,持续影响正常驾驶。由于仅其中一个泊车雷达被判定存在异常,导致整套泊车辅助系统全部失效,所有倒车雷达、障碍物提醒及自动泊车辅助功能均无法正常使用,已经严重影响本人日常用车及停车安全。本人随后前往苏州宝华宝马检查。4S店表示其中一个泊车雷达存在轻微外观痕迹,因此拒绝按照质保处理,并要求本人自费更换原厂雷达,维修费用约2000元。但本人无法认可该处理方式,原因如下:第一,4S店仅依据雷达存在轻微外观痕迹,即直接认定属于人为损坏,并拒绝履行质保责任。截至目前,4S店未向本人提供BMWISTA诊断报告、故障分析报告、技术鉴定结果或其他能够证明该轻微外观痕迹与本次故障存在直接因果关系的技术依据,仅口头表示“厂家不会同意质保”,也未出具正式检测报告或书面拒保意见。第二,本次故障已严重影响车辆正常使用。车辆属于本人日常通勤车辆,目前故障会在正常驾驶过程中反复出现报警信息,不仅影响驾驶体验,更导致整套泊车辅助系统长期无法正常使用。消费者购买车辆时理应能够正常使用厂家配置的安全辅助功能,而不是在车辆仍处于质保期内长期承受电子系统故障带来的影响。第三,宝马中国处理效率过慢。本人已于上周六向宝马中国客户关系中心反馈该问题,截至目前已过去4个工作日,宝马中国仍未主动联系本人,也未给出任何处理意见,导致问题持续无法解决,对本人正常用车造成持续影响。本人始终认可宝马品牌的产品品质,也理解因明确人为损坏导致的故障不属于质保范围。但对于本次故障,在没有充分技术依据证明故障由轻微外观痕迹直接导致的情况下,仅凭外观情况即拒绝履行质保责任,本人认为既不符合公平原则,也与消费者对宝马品牌售后服务的合理期待不符。投诉诉求1.要求宝马中国按照整车质量保证政策,对本次故障泊车雷达履行质保责任,免费更换故障原厂泊车雷达,并恢复整套泊车辅助系统全部功能。 2.本次维修应由宝马承担全部维修费用,包括原厂配件、工时、编程、标定等全部费用,本人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自费维修或费用分摊。 3.本人此次投诉的目的并非要求宝马承担本不应承担的责任,而是要求宝马依据客观技术事实和厂家质保标准履行保修义务。在未能证明本次故障由人为外力直接导致的情况下,本人坚持要求宝马按照整车质保政策,免费更换故障原厂泊车雷达,恢复车辆全部泊车辅助功能。
宝马(进口)厂家回复:您好!感谢您反馈的投诉信息。宝马会积极监督/协助授权经销商合理、合法地解决您反馈的问题,也会视具体情况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客户满意度一直是宝马的长期追求,我们也在不断提升服务,以期让您用车无忧。祝您生活愉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