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26年6月13日通过微信与该店销售明确约定,订购生产日期为3个月以内的新车,聊天记录中清晰标注车辆生产周期、交车时间等核心条款,随后当场支付5000元定金。6月16日到店提车时,发现店内提供的车辆生产日期已达6个月(属于库存车),与微信约定严重不符。该店作为专业汽车销售机构,明知车辆为超出约定周期的库存车,却在微信沟通及现场交车全程刻意隐瞒真实生产日期,未履行法定告知义务,属于故意隐瞒影响消费者决策的关键车况信息,已构成消费欺诈。当场双方协商一致办理退款,但此后该店无正当理由拖延拒不退还5000元定金,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严重侵害消费者知情权、公平交易权与财产权。诉求:退还本人购车定金5000元。
上汽大众厂家回复:您好,客户的抱怨信息我公司已收到,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