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车时使用本人哥哥名义申请厂家金融贷款,后因其配偶不同意贷款,导致该笔贷款无法继续履行。本人随即向4S店及长安汽车金融客服(400-888-6677)提出撤销订单并退还1999元预付款的申请。4S店销售顾问以“订单已锁单”为由,明确拒绝退款,并称“锁单后无法操作”。但本人所购车辆至今未排产、未匹配车架号、未放款,4S店并未因该订单产生任何实际损失。本人多次联系长安汽车金融客服(400-888-6677)及长安汽车客服(951999),均未得到有效处理,至今无人主动联系解决问题。本人认为,该1999元为预付款性质的“订金”,而非具有担保性质的“定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定金罚则仅适用于定金,而预付款在合同未实际履行的情况下应予退还。4S店以“锁单”为由拒绝退款,缺乏法律依据,且涉嫌利用格式条款限制消费者合法权益。投诉诉求:1.要求长安启源4S店全额退还本人支付的1999元预付款;2.要求厂家督促4S店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退款流程;3.要求厂家就客服处理不及时、
长安启源厂家回复:客户反映的问题,公司高度重视,已安排工作人员联系处理,如需帮助,欢迎您拨打24小时服务热线:95199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