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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汽丰田亚洲龙辅助驾驶系统故障

投诉编号:【1719041】 投诉时间:2026-07-16 22:43 投诉品牌:一汽丰田 投诉车系:亚洲龙 投诉车型:2026款 双擎 2.0L 豪华版

本人购买的一汽丰田亚洲龙,车辆交付约5个月后出现故障灯亮起,车道辅助、主动安全等功能全部失效。2026年6月24日,本人将车辆送至阳江检测。该店通过更换前视摄像头模块进行测试后,车辆相关功能恢复正常,证明故障与该模块存在直接关联。但随后丰田以本人加装行车记录仪为由拒绝质保,并将已更换的模块拆回。丰田要求本人提供行车记录仪合格证,但产品合格证只能证明设备本身符合相关标准,不能证明实际安装方式、取电方式或使用过程与前视摄像头模块损坏之间存在直接因果关系。若经营者认为加装设备导致模块损坏,应提供相应技术依据,包括故障码(DTC)、冻结帧数据、电源检测、通信检测、损坏原因分析等,而不能仅以存在加装设备作为拒保依据。更重要的是,同一车辆、同一故障,另一家一汽丰田授权店却认为故障原因是自动升窗器导致。两家授权维修机构对同一故障给出完全不同的判断,但均未向本人提供任何书面检测数据和技术依据。本人已于2026年6月29日联系一汽丰田厂家客服,客服承诺3日内回复,但截至目前未收到有效处理结果。本人认为,车辆存在加装设备并不等同于加装设备必然造成原车部件损坏。授权4S店在无法证明直接因果关系的情况下拒绝质保,损害消费者正常售后权益。诉求1.要求阳江丰田及一汽丰田提供完整故障检测报告、DTC故障码、检测依据及书面拒保理由;2.如无法证明行车记录仪或其他加装设备与前视摄像头模块损坏存在直接因果关系,要求按照车辆质保责任免费更换故障模块并完成标定;3.要求一汽丰田厂家介入调查两家授权4S店对同一故障原因判断不一致的问题,并给予正式处理意见。

一汽丰田厂家回复:尊敬的车主您好!感谢您的反馈,我们已经收到您的问题,建议与经销店保持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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