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1号,买方公户买车。销售以预留优惠为由,由于公户当时不能付款。销售私人微信收受1w定金,暂时扣押1w定金。让买方公户付款到4s店公户1w块钱。于才退私人微信收的一万定金。买方于离店后,被销售诱导附言定金付款至4s店公户。后续因为4s店服务不佳,购买体验不好,不想买该门店的车辆,提出退费。其中双方没有签订任何合同,也没有任何字据。车架号,车辆配置都没有谈及。此时4s店拒不退还定金。我方认为,合同未签订,双方买卖意愿尚未达成,应当退还定金。销售私收定金扣押,以及无理扣押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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