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在整车质保期内,天窗前玻璃无故自爆,没有其他撞击痕迹,为明显钢化玻璃自爆现象。4S店未出具检测报告直接表示天窗玻璃厂家不质保,并且拒绝进行检测出具报告。投诉诉求如下: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3条,经营者就车辆质量问题负有举证责任。4S店在没有任何检查的情况下拒赔,缺乏技术依据,违反《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我要求比亚迪厂家介入,要求厂家拿出书面检测依据并申请第三方专业质量鉴定,由厂家承担举证责任。2.若鉴定为非外力导致的“自爆”或质量问题,立即免费维修,由于我本次已无奈出险,比亚迪厂家应承担本次出险成本,负责与保险公司沟通,取消本次理赔并保证下一年保费不受影响,并承担玻璃贴膜相关费用。3.若厂家或者经销商坚持不属于质保范围,请出具具备法律效力的书面检测报告,我将配合开展检测。
比亚迪厂家回复:您好,我们已经将您所反映的问题反馈至相关部门,请耐心等候,同时请保持手机及其它设备畅通,方便工作人员与您联系,祝您生活愉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