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陆续索赔了几对均不合格,导致后期更换的大灯都是由成都灯厂直发4S店进行维修(由灯厂跟博远4S店技术经理微信对接),由于4S店的失误,导致这个索赔记录没有上传大众系统,在大众系统记录最后一次索赔日期为2025年5月,而实际最后一次索赔记录为2025年8月29日,已上传企业微信记录证明。于2026年8月23日发现主驾驶侧大灯内进水,内侧灯罩全是水珠,初步怀疑大灯密封不达标,当日12:26分致电4008171888一汽大众客户热线,下午13:10分到达4S店,在店检测后说需要给一汽大众厂家打报告,2026年8月24日4S店开始表现出模棱两可、无明确处理事情态度。投诉内容:要求一汽大众公司完成应有的质保,出具具体的更换新灯日期、新灯的出场质检卡、以及新灯的更换日期证明文件(带公章),方便下次出问题甩锅,推卸责任。如不符合备件索赔要求,需要一汽大众出具盖有公章的情况说明,以及第三方(与一汽大众公司无任何股份交集的)鉴定报告。
一汽-大众厂家回复:厂家已经受理该投诉,请您耐心等待,如有疑问,请致电一汽-大众客户关怀热线4008-171-888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