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人车辆为帕萨特,车辆交付到手日期为2023年8月22日,轮胎生产日期2023年8月。车辆在使用过程中,轮胎出现严重偏磨问题,两条轮胎已经出现钢丝外露的安全隐患。我在新疆哈密市4s店反馈处理,韩泰轮胎厂家以轮胎生产日期作为质保判定依据,设置3年/3万公里的质保门槛,以此拒绝质保审核。但我车辆实际交付使用时间为20230822,轮胎是随车交付给车主,不应当以轮胎生产出厂日期作为质保起算点,应当以车辆交付给消费者的日期作为质保起始时间。轮胎出现钢丝外露属于严重安全缺陷,存在爆胎重大行车风险。厂家片面套用生产日期的质保条款,无视车辆实际使用时间、轮胎偏磨导致的损坏事实,拒绝履行质保责任,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恳请平台协助介入处理。
上汽大众厂家回复:尊敬的客户,您好!您反馈的问题我公司已收到。如有疑问,您也可咨询我司的授权经销商,或拨打客服热线400-820-1111。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