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比亚迪在大唐EV销售界面中公示:2026年6月17日24时至2026年9月30日24时期间完成购车开票的比亚迪用户,可享受置换补贴1万元,该活动对外公示的全部规则中,未以显著方式提示“旧车处置发票与现车购置发票时间间隔不得超过90天”的限制条件。2、本人于2026年6月24日在被投诉人处购置比亚迪大唐EV一辆,并于当日完成购车开票,处于置换补贴活动的有效购车周期内;同时本人已于2026年2月26日完成旧车处置开票,满足置换补贴的基础前提。3.被投诉人在2026年6月24日购车时,告知因“旧车处置与新车购置发票间隔超过90天”,拒绝兑付1万元置换补贴,该90天限制条款,从未在比亚迪活动宣传页面、购车合同中对本人进行明确告知与显著提示,属于未公示的内部限制规则。被投诉人以未公示的内部限制拒绝兑付公开承诺的补贴,已构成违约。4、诉求:要求被投诉人向投诉人兑付置换补贴1万元。 目前已多次投诉,厂家既不联系也不解决。
比亚迪厂家回复:您好,我们已经将您所反映的问题反馈至相关部门,请耐心等候,同时请保持手机及其它设备畅通,方便工作人员与您联系,祝您生活愉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