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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克威朗前碰撞系统 道路辅助系统不可用

投诉编号:【1734770】 投诉时间:2026-08-03 14:22 投诉品牌:上汽通用别克 投诉车系:威朗 投诉车型:2023款 Pro 乐享版

本人购买别克威朗,车辆在质保期内反复出现相同故障提示:维修ESC、前碰撞系统不可用、道路辅助系统不可用、自适应巡航不可用。多次进厂维修,故障持续复发,隐患长期无法消除。故障维修时间线:1.2024年12月28日首次故障进店维修,更换前摄像头;2.2025年07月10日同款故障再次出现,进店更换保险丝;3.2025年10月05日第三次出现相同故障,进店检修ESC控制系统;以上三次维修均在购车2年三包有效期内,故障弹窗、故障现象完全一致。4.2026年03月27日第四次故障进店,厂家单方面判定故障原因为轮胎问题并更换轮胎,以此人为割裂故障,否认属于同一故障延续;5.后续车辆第五次弹出一模一样的故障报警,历经多次维修,故障根源始终没有解决。ESC车身稳定控制系统、前碰撞预警、自适应巡航属于车辆主动安全核心装置,高速行驶时失效极大提升交通事故风险,属于严重安全性能故障。先后多次维修不能彻底排除故障。厂家仅凭单方面判定故障诱因拆分维修次数,规避三包责任,无法接受。除此之外,车辆近期正常行驶发生防冻液泄漏,行驶途中弹出【发动机动力降低】,车辆半路抛锚,再次暴露车辆存在质量缺陷。诉求:1.上汽通用别克厂家安排总部资深技术人员全面深度检测车辆,排查故障根本原因,一次性彻底修复ESC及驾驶辅助系统反复故障问题;2.针对车辆多次故障、多次进厂维修、出行严重受影响给予合理补偿;3.若本次检修依旧无法彻底根除故障,要求按照家用汽车三包规定协商置换方案。本人别克威朗车辆,多次出现ESC、前碰撞预警、自适应巡航、道路辅助系统同时失效故障。2024.12.28、2025.07.10、2025.10.05三次维修均在2年三包期内,先后更换摄像头、保险丝、检修ESC模块,故障依旧复发。第四次故障厂家强行判定为轮胎问题,第五次相同故障再次出现。上述系统属于车辆严重安全相关部件,多次维修不能解决。厂家人为划分故障原因,拆分维修次数,逃避三包义务。另车辆近期发生冷却液渗漏,行驶提示发动机动力降低,半路抛锚。诉求:监管部门介入调解,要求厂家深度排查彻底修复车辆安全系统故障,并给予相应补偿;无法修复则协商置换车辆。

上汽通用别克厂家回复:邀约客户进站维修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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