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对象:吉利汽车宝鸡制造基地 投诉车型:吉利博越L小蓝灯款 投诉时间:2026年6月20日订车,合同约定7月16日提车 投诉事由:1.经销商告知车辆由宝鸡工厂排产发货,订车20余天工厂迟迟不安排车辆下线发运,无明确发车周期,直接导致门店无法按期交车;2.门店销售以“宝鸡工厂下发停产通知、车型停产”为借口拖延交付,经吉利400客服核实,无任何官方停产文件,工厂产能调度混乱,经销商借工厂名义编造虚假信息欺骗消费者;3.多次拨打吉利400客服反馈排产、延期问题,客服仅单向推诿至线下4S店,未对接宝鸡工厂核实车辆生产进度,无协调解决动作。个人诉求:1.立刻核查本人订单车辆生产排期,明确准确发车、到店时间并书面告知;2.监管合作经销商捏造工厂停产虚假信息欺骗消费者的行为,对门店进行内部处罚;3.针对车辆长期排产延误、逾期交车造成的损失,协调门店给予合理补偿。佐证材料:购车合同、定金转账记录、销售谎称停产的聊天截图、与吉利400通话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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