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两年前买了一辆长安轿车,当时销售给我们承诺的是贷款五年,前两年免息,第3年第一个月一次性付清剩下的尾款,相当于没有利息,上个月我父亲一次性付清尾款的时候银行告知我们有5000块钱的利息,贷款是分了两笔贷的,一笔4万6千的车款,还有一笔4000块钱的汽车装潢,当时谁也没有告知我们,合同上也没有标注。现在4s店当时卖车的销售和当时办贷款的专员开始打太极了。相当于被联合欺骗了5000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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