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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蓝SL03购车时承诺送充电桩拒不履行

投诉编号:【1709864】 投诉时间:2026-07-06 16:43 投诉品牌:深蓝汽车 投诉车系:深蓝SL03 投诉车型:2023款 200MAX增程版

本人2023年3月购置车辆,购车时商家承诺赠送充电桩,2026年本人要求商家履行充电桩赠送义务时,被告知该赠送权益仅一年内有效。2023年购车阶段,销售人员明确承诺附赠充电桩及基础安装服务,购车合同与宣传资料中未以加粗等醒目方式标注权益一年有效,车辆交付时工作人员未单独告知该时效限制,权益到期前商家也未通过短信、官方应用等渠道进行提醒。商家单方设置权益一年过期作废的限制条款,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属于不合理限制消费者主要权利的无效格式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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