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人2024年3月27日购买领克车辆一台,于2026年3月5日车辆出现仪表盘频闪故障,第一次进店重装系统;2026年4月7日第二次进店升级系统,故障依旧;2026年4月11日第三次进厂,经过几天试车确定维修方案,为了编短维修时长,劝说我先行开走车辆,等配件到货再维修,本人拒绝拆分维修,车辆全程留在店内等待仪表盘配件,直至4月22日维修完毕开走,本次维修11天。2026年5月26日第四次进厂维修,车辆留置店內排查故障长达24天,6月18日方才确定维修方案,6月19日开走,6月29日再次更换仪表盘及升级系统。维修期间店家两次索要试车油费,试车是维修必要环节,费用理应由店家自行承担。店家事后私自扣除等待配件时间,拒绝支付交通补偿,行为违法。
领克厂家回复:收到贵网转发的投诉后,我司已安排相关部门对客户反馈现象进行核实,后续将持续关注处理进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