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购买车辆时候我不具备安桩条件,销售承诺将充电桩放店里,需要的时候去提取,从销售到交付并未提及两年期限。 2.合同第二条列明,充电桩已含入整车销售价,并非是赠品,在和4s店多次沟通中均以充电桩是赠品为由拒绝交付。 3.自购车起3年从未接到一次4s店或400的售后电话问询是否需要安装,定期到4s店维保也从未提醒。 4.在和400电话沟通时,全部都是您的问题已经登记,将由相关工作人员答复,事实全部交由4s店回复,感受不到任何售后服务。全部都是话术,400电话形同虚设。
比亚迪厂家回复:您好,我们已经将您所反映的问题反馈至相关部门,请耐心等候,同时请保持手机及其它设备畅通,方便工作人员与您联系,祝您生活愉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