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人于2022年7月购买长安二代cs55puls一辆。在质保期内(2025年1月),因副驾驶侧(站在车头方向看为左侧)大灯存在明显色差,在4S店进行了免费更换,有维修工单为证。近期,我发现该副驾驶侧大灯内部进水严重,已形成大量水珠,并且两个大灯频繁闪烁,严重影响夜间行车安全。车辆一直室外正常停放,大灯外观无任何磕碰、破裂,也无相关事故维修记录。我随即联系4S店及长安厂家客服,对方却以车辆已过整车质保期为由拒绝处理。更令人费解的是,4S店在沟通中改口称维修记录登记的是左灯,而我现在坏的是右侧大灯,试图证明现在坏的不是当时换的那个灯。核心诉求:1.该故障灯在质保期内就因质量问题被更换过,如今的进水问题是质保期内遗留质量缺陷的延续,并非过保后新发故障。2.依据《产品质量法》及《民法典》相关规定,厂家不能以整车过保为由,免除其在质保期内未根本解决质量问题的责任。3.本人要求长安厂家及4S店免费更换一只合格的原厂副驾驶侧大灯总成,并承担相关工时费。证据材料:1.质保期内更换大灯的维修工单;2.大灯进水照片/视频;3.与4S店及厂家客服沟通记录。
长安汽车厂家回复:客户反映的问题,公司高度重视,已安排工作人员联系处理,如需帮助,欢迎您拨打24小时服务热线:95199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