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爱人于2026年7月18日在大连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订购宝来车辆并支付3000元,签约时销售仅告知生产日期为2025年12月,未告知该车属出厂超7个月的长库龄库存车及其电瓶老化、轮胎变形等具体风险,报价单亦无库存车优惠的文字体现;同日议价过程中,销售未主动告知农户购车补贴,反而将该政策福利包装成门店优惠作为谈判筹码,称“不给你办你也没办法“,涉嫌截留厂家补贴;且合同签约方为大连4S店,实际收款方却为独立法人大连,事前无任何告知或授权说明;签约时销售未留出阅读时间、未提示定金不退,合同中“最终解释权归甲方所有“属无效霸王条款。投诉人于7月20日通过网络查询得知库存车风险后,48小时内即提出退款,商家以“定金不退“为由拒绝,并于7月23日辩称“超6个月是库存车属于常识“,将行业内部专业标准推卸为消费者应知事项。诉求:解除合同、全额退还3000元,并请求市场监管部门对该店不诚信经营行为依法核查处理。
一汽-大众厂家回复:厂家已经受理该投诉,请您耐心等待,如有疑问,请致电一汽-大众客户关怀热线4008-171-888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