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人车辆为2009款一汽丰田12代皇冠2.5L车型,生产日期2009年8月,目前仪表台出现大面积龟裂、发粘出油、阳光反光眩光、车内异味刺鼻等严重问题,并非正常老化,属于该车型全国批量性设计与原材料缺陷通病(凯美瑞、锐志同平台车型均有召回/延保更换服务)。一汽丰田曾针对12代皇冠仪表台开裂发布专项服务政策,但不合理地将免费更换截止日期设为2009年4月1日,本人车辆与政策内车辆结构、材质、故障现象100%一致,仅相差4个月出厂时间,却被4S店与厂家以“不在日期范围内”为由拒绝免费索赔,要求车主自费4000余元维修,属于歧视性售后政策。该缺陷已严重影响行车安全(反光遮挡视线)、车内健康(有害物质挥发)与车辆残值,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强烈要求一汽丰田:1.取消不合理的出厂日期限制;2.为2009年4月后同缺陷批次车辆统一提供免费原厂仪表台更换+工时服务;3.书面回复处理方案并安排4S店对接,拒绝任何自费、包覆等替代方案。
一汽丰田厂家回复:尊敬的车主您好!感谢您的反馈,我们已经收到您的问题,建议与经销店保持沟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