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25年7月底在方程豹官方直营店购买方程豹钛3车型,购车时门店销售人员明确赠送12张基础保养券作为购车配套优惠,券面无“仅限直营店、门店变更即失效”等限制性文字,属双方认可的有效服务约定。2026年方程豹直营店渠道改制为第三方授权经销商,门店单方面告知保养券仅限直营店使用,本地已无直营门店,使用需驱车120余公里至外地;本地经销商拒绝核销保养券,店内保养须自费。维权过程:1.拨打方程豹全国官方客服热线,厂家未提供解决方案,将纠纷推诿至本地经销商;2.对接现授权经销商,对方统一拒绝承接原直营店赠送的保养权益;3 拨打政务热线并由商务部门介入调解,工作人员表示仅能组织协商,无强制履约执法权限,商家仍拒不履行承诺。门店改制、渠道调整属方程豹品牌自身经营行为,履约风险不应转嫁消费者,该行为涉嫌违法违规:1.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第五百五十一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债务转移须经消费者同意,企业内部经营变更不能单方面免除服务履约义务;2.《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六条、第二十三条、第五十三条:经营者应履行销售时承诺的附赠服务,不得无故变更服务条件、加重消费者负担;3.《汽车销售管理办法》第五条:汽车供应商、经销商不得限制消费者售后服务渠道,不得拒绝履行购车配套服务承诺。明确诉求(二选一执行):1.要求方程豹官方协调本地现有授权经销商,完整履行购车承诺,正常核销全部12张基础保养券;2.若本地网点无法承接,按品牌官方单次基础保养385元标准,一次性赔付权益损失合计4620元(12×385元)。
方程豹厂家回复:您好,我们已经将您所反映的问题反馈至相关部门,请耐心等候,同时请保持手机及其它设备畅通,方便工作人员与您联系,祝您生活愉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