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24年8月11日在该店购买上汽大众汽车,购车过程中向销售人员转账共计11080元,其中7600元首付款、700元轮胎保障、500元划痕保障均有单据为证。剩余2280元中,据2026年7月11日销售人员提供的单据显示,包含”代步费200元”“无忧费500元”,但上述两项至今未向本人提供任何保单或服务协议。另有”上户费1000元”“工时费580元”共计1580元,工作人员在未向本人明确说明收费项目、未出示收费明细的情况下擅自收取。违规依据:上述收费行为违反了《汽车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四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和第九条、《价格法》第十三条的相关规定。投诉诉求:①要求被投诉方出具”代步费”“无忧费”对应的保单或费用用途证明,无法提供则退还700元;②退还未经明确告知即收取的上户费1000元及工时费580元,共计1580元;③依法查处该店违规收费行为。
上汽大众厂家回复:您好,客户的抱怨信息我公司已收到,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