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埃安AION S动力电池故障 售后不出具报告

投诉编号:【1713738】 投诉时间:2026-07-10 19:05 投诉品牌:埃安 投诉车系:AION S 投诉车型:2023款 魅 580 磷酸铁锂

本人于【2022年11月】在【南山4S店】购买了一辆【广汽埃安魅580】,目前行驶里程【273300】公里。车辆在正常使用过程中,出现【系统故障,联系厂家处理】故障本人于【2026年7月7日】将车辆送至【深圳4S店】检测,售后人员口头确认【故障原因,电池故障】,但拒绝提供书面报告然而,厂家/4S店在处理过程中存在以下问题:1.4S店拒绝提供车辆进店后的完整检测报告。本人多次索要书面检测数据(包括电池压差、容量衰减率、故障码等),但4S店以不能外传等理由拒绝,导致本人无法确认电池真实状况,也无法据此向厂家申请索赔或向第三方机构鉴定。该行为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关于消费者知情权的规定,也涉嫌违反《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关于维修记录交付的义务。 2.【问题二】拖延处理,车辆送修已超过5天。 3.【问题三】厂家/4S店拒绝就新电池(若需更换)是否原厂全新件、生产日期、质保期是否重新计算等作出书面承诺,仅口头敷衍。 4.【问题四】本人多次拨打埃安厂家400客服热线(400-188-3333)及与4S店沟通,但双方相互推诿,厂家称“以4S店检测为准”,4S店称“需等厂家批复”,问题至今未得到任何实质性解决。本人诉求:1.要求4S店在1个工作日内,提供加盖公章的车辆进厂检测报告(包含所有检测项目及数据)。 2.如电池确需更换,要求厂家在7个工作日内免费更换全新原厂动力电池包,更换前允许本人现场查验新电池,并提供合格证及出厂检测报告; 3.新电池质保期自安装完成之日起重新计算,出具书面盖章承诺; 4.因车辆自送修之日起已停运超过5天,导致本人无法正常开展营运业务,要求厂家及4S店按照本人近三个月平均日营运流水赔偿停运损失,直至车辆修复并交付本人为止。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关于违约损失赔偿的规定,以及双方签订的购车合同/质保手册中关于质保维修的明确约定,因厂家或4S店拖延维修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应由其承担。 5.若厂家及4S店继续拖延处理、拒绝提供检测报告,或对停运损失不予答复,本人将同步向12315平台、国家缺陷产品管理中心投诉举报,并保留通过法律途径追究其违约责任及侵权责任的权利。

埃安厂家回复:感谢您选择埃安,您的信息我们已经收到,会安排当地经销店核实处理,后续您有疑问拨打埃安客服专线:400-188-3333,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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