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代本田思域22燃动版,于2022年6月购车,截至发文日期购车4s店因经营不善已经倒闭。轮毂起皮后多次电话联系厂家,客服均以属地管理为借口,把我踢皮球一样踢向本地其他本田经销商,经销商电话联系后告诉我不影响正常使用,也无法提供店内检测服务,要不就是换新的轮毂。 “轮毂起皮是出厂制造缺陷、非人为损耗” 依据:消保法23条、产品质量法40/41条——商品出厂必须具备正常使用性能,先天工艺/材质不合格属于根本质量违约,三包只是短期保修,不能抵消出厂不合格的法定责任。 “隐蔽瑕疵、3年内无法显现、有安全隐患” 依据:民法典隐蔽瑕疵规则+消保法48条第1项+产品质量法46条——瑕疵隐藏、正常使用才暴露,且存在安全危险,构成法律意义上的“产品缺陷”,可直接向厂家主张维修、更换、赔偿。 向厂家追责的权利来源:消保法40条,消费者有权直接要求生产者承担责任。经销商的话没有充分证据证明不影响安全。厂家只会叫一些客服机械性重复性回答问题,压根不解决实际问题。厂家作为大厂面对问题避而不谈,回避客观事实可见一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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