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投诉事实经过:本人投诉比亚迪公司针对唐L设置差异化三电终身质保里程限制,不公平区别对待消费者,具体事实如下:大唐三电系统终身质保政策:车辆任意连续12个月行驶里程上限为5万公里;唐L车型三电系统终身质保政策:车辆任意连续12个月行驶里程上限仅3万公里。两款车型定位一致、售价重叠、三电核心架构无本质区别,不存在技术层面需要降低里程上限的合理理由。二、行为违规问题及对应法律依据:1.质保里程限制条款属于不公平格式霸王条款,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该公司通过购车合同、质保协议格式文本,单方面设置严苛里程要求,超出里程直接剥夺消费者购车时承诺的三电终身质保核心权益,属于典型限制消费者合法权益。2.对同平台、同定位、同价位车型设置差异化质保约束,对消费者实行差别对待。三、本人诉求:1.取消唐L3万公里限制,与大唐5万公里标准保持一致;2.要求面向唐L车主发布官方说明整改方案,保障已购车车主权益不受侵害;3.告知本人本次投诉核查、处置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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